五、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及文件售价
请被邀请投标供应商从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4月22日9时00分止
(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谈判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谈判文件与书面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逾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在开标现场交纳文件费。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兹定于2019年4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n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湘潭县易俗河镇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007327350
采购代理机构:开云的丰富资源宝库_壁纸_网站_电脑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1409号(湘潭分公司)
联系人: 袁玮唯 袁媛 陈明
电 话:13975285116 18607326781 18975296388
邮 箱:3172543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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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的杨柳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19]040058,委托代理编号:ZKGSG-ZB-20190908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杨柳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19]040058
3、采购预算:328900.00元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项) |
预算(元) |
整包 |
杨柳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
1 |
328900.00 |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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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整包 |
杨柳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
1.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w》进行保修。 |
1.工期:全部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日内竣工验收完毕; 2.项目现场:湘潭县易俗河镇 3.付款条件:本工程甲方不付预付款,开工后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甲方按工程进度付工程款,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70%,经审核审计后,除留存3%的质量保证金外,余款在结算审核后一年内全部付清(以审核审计签字时间为准)。 |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否( ) |
是( √ ) 否( ) |
6、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支持中小微企业采购。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查验)
②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网页打=(查询时间须为发布公告日期后)。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查验)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i费的证明原件;或提供已年检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查验)
5、供应商需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查验)
6、供应商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原件查验)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提供符合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各类证书和资料的复印件;
9、其他说明。如其他组织投n,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若供应商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证“三证合一”手续的,需提供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并自行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l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口应密封盖章签署完整,一式叁份,并在封套上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