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5月6日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及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经验
序号
政策措施
主要举措
具体做法
一
创新运行 维护工作 机制
( 一 )推行污 水处理“厂网 一体”运行维 护
1.城市政府成立市级排水公司,结合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设置分 (子) 公司,或以行政区为单位成立区级排水公司,统一管理服务范围内的污水 处理厂、污水管网等设施,统筹拨付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和污水管网运维 费用。(北京市、重庆市、广州市、深圳市、苏州市)
(二)以排水 分区为单元 开展雨污分 流工作,确保 成效
依据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以排口排查为基础,明确溯源排查工作责 任主体,开展达标排水单元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工作,城市排水主 管部门定期对各区“排水单元达标”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同步实 施小区与市政管网的雨污分流、混错接改造,确保雨污分流工程覆盖所有 源头小区,干一片、成一片。对实施雨污分流的区域以“雨水口无污水排 放、污水管无雨水混接”为验收标准,确保工程成效。实施雨污分流的区 域,逐步“打开”截污闸 (堰) ,恢复雨水通道,实现“污水入厂、清水入河”。(浙江省、江苏省、广州市、深圳市)
二
强化管网 运行维护 保障
(三)制定管 网养护定额, 财政足额保 证
1.印发省级排水设施养护维修预算定额,明确各类排水设施养护维修 工程项目费用标准,包括排水管渠铺设、检测、维修、疏挖、清洗和检查 井等维修、清淤、安全防护等养护维修工程的工作内容和各项工作的基价, 合理确定设施养护维修工程费用,保障排水管网运维经费有据可依,财政 部门按照定额制定排水管网养护单位预算,足额拨付养护资金。( 河南省、 重庆市)
(四)污水管 网养护按效 付费,提高污 水收集效能
1.将各区污水处理费统一收缴到市级财政,与政府补贴统筹用于全市 管网运行维护费用。市级排水主管部门建立市政排水管网设施管理养护经 费标准、质量标准、考核办法、付费办法等配套文件,并建立激励合理、 管理精细、使用高效的污水管网养护费用拨付机制, 由市级排水主管部门 统筹考核各区排水管网养护成效,按效付费,避免市级排水公司与区财政 多头对接,有效解决区级资金难以落实的问题。(广州市)
( 五 )加强小 区排水监管, 统筹市政排 水和小区排 水管理
1.建立排水监管进小区相关制度, 由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 的小区开展不定期抽查,重点检查雨污混错接等问题,提出问题整改清单, 移交区排水主管部门、街道及所在区市政管网运行维护单位,监督责任单 位整改落实。( 苏州市、常州市)
三
完善排水 管理相关 法规政策
(六)通过排 水立法强化 污水设施运
制定城市排水条例,明确全市各级各类排水设施的运行管理责任单位。 对具有城市公共排水服务属性但权属不明的污水管网等设施, 由政府指定 运维主体并明确管理要求。(深圳市、苏州市、无锡市)
( 七 )建立排水户分级管 理制度,优化排水服务
1.制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根据排水类型和排水设施接入情况,对排 水户实施分类分级的差异化管理,明确不同级别排水户排水设施运行养护 要求。按照排水行为影响公共排水设施安全运行的程度,将排水户分为重 点一类、重点二类和一般排水户,实行不同频次的证后监督检查。对重点 排水户“严进严管”,抓住“关键少数”;对一般排水户,结合实际情况实 地抽查检查。依法有序推进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以下简称排水 许可) 的核发和管理工作,实现排水许可“应管尽管”。(广州市)
四
建立城市 黑臭水体 治理长效 机制
(八)建立城 市黑臭水体 治理成效和 污水直排口 消除动态评估制度
1.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合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半年或季度为周
(九) 以城市 黑臭水体流 域为单元,建 立长效机制
1.以主要城市水体为单位,建立以河道流域为单元的管理机制,明确 牵头单位,统筹协调流域内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等方面工作。 由城市排水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每月开展一次以上联合执法行动,对“散 乱污”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广州市、深圳市)
(十)强化公 众参与
1.招募“民间河长”,广纳四方力量,发动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热心 群众参与黑臭水体治理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污水直排等问题的“随手 拍”活动,明确提供线索和查实问题的具体奖励标准,鼓励公众参与城市 水体管理,成为黑臭水体治理的“巡查员”“监督员”“联络员”。(广州市、福州市)
五
完善管网 建设和质 量保障机 制
(十一 )对城 市污水管网 建设改造项 目优化审批 流程
1.市政府出台专门文件,简化雨污分流改造、截污纳管等改造项目审 批流程。从项目编码报件、施工依据简化、报批手续减免等多方面优化项 目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准许免于办理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 和施工许可等手续,推动项目加快落地。(漳州市)
(十二)加强 管网建设改 造质量监管
1.开展管网施工工程质量飞行检测工作,严格把控管材质量,对原材 料、 中间产品、工程实体等进行不定期、不打招呼随机抽样检测,并通报 检测结果,对于不合格的进行处罚。(深圳市)
六
强化监督 考核
(十三)部门 协调治理城 市黑臭水体, 强化监督考 核
1.市委、市政府及市河长办出台文件,明确各部门职责,特别是生态 环境、农业农村、工业、城市管理、市容环卫、园林等主要部门在水环境 治理方面的职责,并明确绩效考核要求,纳入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 (广州市 )
(十四)多部 门联动执法, 强化沿街商 户排水管理
1.建立排水许可、排污许可信息共享机制,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 部门每季度共享许可发放、执法及监管情况。(莆田市)
(十五)开展 污水处理提 质增效工作 示范,强化监
1.出台省级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评价验收办法等文件,对城市开 展评估工作,查找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江苏省)
七
加强科技 支撑
(十六)动态 更新污水管 网地理信息 系统 ( GIS ), 提升管网运 行维护信息 化水平
1.全面排查市政和小区排水管网、泵站等设施,实现污水干线、支线、 毛细管线和小区管线的排查全覆盖,构建管网地理信息系统 (GIS) ,并形 成明确的动态更新机制。针对存量设施,结合日常巡检,建立 5 年为一个 周期的排水管网动态排查制度,每年完成20%的管网排查,5 年完成一轮次 排查,并对发现的管道结构性状况问题立即整改,动态更新管网信息。针 对新建设施,在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时, 由排水管理 GIS 平台维护单位将竣 工管线数据进行更新。(成都市、南宁市)
2.城市政府将既有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与新建项目打包委托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统一建设和运维,实现“厂网一体”运维。(九江市、芜湖市)
2.根据城市排水管网养护定额以及近年的实际养护成本,每三年核算 一次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综合单价,并按照“综合单价×养护公里数”的方 式,计算城市排水设施日常养护费,纳入政府购买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中, 由市财政足额保障。(广州市)
3.根据实际运维需求,通过合同约定维护养护经费标准,纳入财政预 算予以保障。( 南宁市、芜湖市)
4.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污水管网资金来源。每年将污水管网更新改 造和运维经费列支专项预算,从污水处理费、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土地 出让金按比例列支。(济南市)
2.建立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与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效能挂钩机制。 城市排水主管部门与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服务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将污 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污染物削减量、管网和泵站运行水位、污水溢流情况等指标纳入协议约定的绩效考核体系。(广州市)
2.开展楼宇排水立管治理专项工作,减少立管污水、雨水混错接。制定城市排水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新建、改建住宅,建设单位未在住宅阳台
(露台) 设置污水管道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苏州市、常州市、扬州市、无锡市)
维管理
2.针对“点多面广”的餐饮店面未办理排水许可问题, 以街区片区、 道路街巷为单位全面开展店面商户排查, 同时简化排水许可办理流程, 由 排水户填写基本信息改为工作人员核实填写,有效解决群众“不懂办、不会办”的问题。(漳州市)
期,对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进行全面动态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 出整改意见,明确责任主体,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动态清零,建立防止返 黑返臭的长效监督机制。(甘肃省、贵州省、陕西省)
2.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通过暗访、监测数据分析等手段,对容易
导致水体返黑返臭风险点位进行通报,督促地方整改。(浙江省)
2.开展河道水质监测和返黑返臭预警提醒,指导各级河湖长有针对性 巡河,提高河湖长履职效率。(广州市)
2.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进党校、进校区、进园区、进社区、进企 业”宣教活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形成各界护水合 力,大力开展生动活泼的志愿服务行动。(九江市)
3.制定排水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创建有奖举报小程序,鼓励群众 投诉身边的违规排水行为。经认定为有效举报线索的,每次举报奖励 300 元;被举报人因被举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受到罚款类行政处罚 或其他行政类处罚的,举报人可获得最低 5000 元、最高 100 万元的奖励。(广州市 )
2.建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豁免清单制度,将排水管网改造类项目 纳入豁免范围。一是规划设计方案 (含管线综合方案) 审查时限计入工程 规划许可审批时限,实行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提高审批效率;二是推 行“综合测绘”,实行“联合验收”,减少办理不同审批事项过程中重复测绘、监管部门分头验收的情形。(武汉市)
2.将无线射频电子芯片与物联网技术应用于混凝土管质量监管,建立 电子芯片读写系统与混凝土管质量监管系统对接的相关制度,形成监管链 条。在施工过程中,通过施工人员读取电子芯片中混凝土管唯一性信息, 并实时上传到监管系统,实现混凝土管在施工过程数据的实时上传,监管 系统可及时获得在建工程的混凝土管使用批次、使用数量、使用地点等情 况,并实时掌握工程施工进度等信息。采用数据仓库技术,将混凝土管质 量监管系统与已建成的质量检测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实时获取工程所使用 混凝土管质量检测数据,分析正在施工工程的质量状况,有效防止假冒伪 劣、不合格的混凝土管用于施工。(广州市)
3.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加强城市排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质量管理, 对新改建排水管网的设计方案审核、施工技术交底、管材抽样送检、管道 闭水试验和管道闭路电视 (CCTV) 、潜望镜 (QV) 内窥检测验收等环节全流程监管。( 苏州市、重庆市)
4.城市人民政府出台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市政排水管线 工程移交强制性执行内窥检测制度,明确凡内窥检测不合格的排水工程,一律不得移交。(济南市)
2. 由市纪委监委或河长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 周不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建立“ 日交办,旬跟踪,月销账”机制,重点抽查河道管养情况和河长、河道专管员履职情况。(广州市、福州市)
2.对沿街沿河商户,逐门逐户开展污水接入市政管网问题整治工作。 排水主管部门、属地管理部门和设计单位等成立联合工作小组,统筹落实, 采用“五步工作法”(摸底排查和宣传教育、入户设计、商定方案、快速施 工、核发排水许可),“一户一策”制定方案,确保污水接入市政管网。( 苏州市 )
3.结合落实“门前三包”(包文明劝导、包市容秩序、包环境卫生) 等 制度,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强化对沿街单位、个体工商户污水排放监管执法, 同时,指导规范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疏堵结合”解决污水直排雨水篦子的问题。(宿州市、苏州市 )
督考评
2.开展省级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城市评选,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为全省其他城市开展工作提供经验借鉴。(江苏省、江西省)
2.开发城市排水管网养护移动客户端应用程序 (APP) ,一线运维人员
可通过 APP 实时查询所在位置排水设施数据、 图纸等基础信息,经与实际 排水设施情况核查比对,可快速完成地下管线情况摸底,对排查中发现的 问题,可及时通过 APP 修正“管网运行图”,再由专业技术单位对管网数据 更新,实现排水管网 GIS 数据动态更新和维护。(广州市)
3.发放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时,利用 GIS 明确污水接入管网位置、 高程,提高排水许可发放和管理的效率,并将排水户主要信息及许可内容 同步录入 GIS,便于日后查询和监管。(无锡市)
4.开展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系统的水量监测工作,在关键点位的污水管 道检查井安装水量、水位监测设备,监测污水水量变化情况,及时预警管道运行异常状况及雨污混流等问题,并将数据结果更新至 GIS。(莆田市)